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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分享

台籍人士大陸就業與勞動關係、社會保險、居住證、個所稅等規定之探討與對策 講座心得


企管三  劉馨霏


很高興有機會聽到蕭新永顧問的演講。演講內容包括臺籍人士大陸就業與勞動關係、社會保險、居住證以及個所稅等規定。讓我瞭解到關於臺籍人士在大陸工作人力資源上的一些資訊。我最感興趣的就是社會保險的部分。在大陸人們熟悉的是五險一金,也就是所謂的五個保險以及一個公積金。“五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積金。其中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這三種險是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納的保費;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完全是由企業承擔的,個人不需要繳納。而“五險”是法定的,“一金”不是法定的。但是在2016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相關決定草案,擬將邯鄲、鄭州等12地作為試點,實施生育保險基金併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征繳和管理。兩險合併之後,未來就是四險一金了。參加醫療保險的人可以享受到生育保險的待遇。在臺灣主要有勞保和健保。勞保只要你是企業職工就會投勞保,除了勞保外還會有其他根據不同職業而制定的保險包括有公保、農保、漁保等等。如果對照大陸的社會保險,勞保就可以對比是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健保可以對比是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

蕭顧問有講到關於臺籍人士到大陸工作關於社會保險要怎麼做。依據「雙重參保,免除部分險種」的規定,已在臺灣參加當地社會保險,並繼續保留社會保險的臺灣居民,可以持相關證明,不在大陸參加失業保險與養老保險,符合相關規定的臺籍員工在大陸只需參加醫療、工傷和生育三種保險,但不符合規定的臺籍員工仍要參加五個險種。在大陸對於企業來講,公司要花費很大一筆金額支付員工的相關社會保險,而對臺籍員工會面臨將來回到臺灣後,如果在大陸交了養老保險,會不會有浪費的情況。但這也要看個人情況了,因為蕭顧問有提到,有臺籍員工交了雙重養老保險,但他可以在大陸的企業退休,同時就可以領到雙份養老保險金,算是一個不錯的選擇。因為大陸許多相關政策還在完善與修改中,所以對於想要到大陸工作的臺籍人士來說,要隨時瞭解最新消息,這樣才能最大化自己應有的權益。



企管三乙10541202徐薇


今天演講名人請來了蕭新永老師,以自己的專業領域人力資源及在中國的就業經驗和我們分享了中國有關於人資的相關資訊。 首先在開頭,蕭老師告訴我們無論在哪個市場每個人才都應該具備三個條件:態度、專業知識、積極自信,因為一個人的價格即是自己創造的價值,身為企管系的我們,在每個領域都接觸的情況下,更要尋找到屬於自己的專長,並拓展自己的專業技術,以積極自信的心態向各個企業介紹自己,進入公司後,除了接觸實務累積經驗之外,處事態度決定了主管級客戶看待你的方式!

        接著老師提到中美貿易大戰,根據前幾天美國總統川普對中國2500億進口商品的關稅提高到25%,不管是哪個國家或市場在短時間定會遭受到嚴重波及但蕭老師認為長期看下來,因為中過內銷是唱太過龐大,其實不會跌到谷底但是相同情況若放在2300萬市場的台灣,定不在話下。2018228日中國官方發布的惠台政策31條規定中,有19條規定的內容裡,將視台灣人民與中國人民享有同等待遇,而廈門又多了60條相關惠台細則,有別於以往對待外商的限制,從去年開始中國及開放了許多惠台政策。在同年8月中國也針對香港澳門台灣居民,發布符合相關規定者可以申請「居住證」,享有九大生活方便。

        從保險來看,在台灣投保的勞健保及在中國投保的保險若有重複,是否有雙重投保的情況?蕭老師則告知我們最近中國官方正在徵求相關意見稿:凡在中國境內工作者皆須依照中國《香港澳門台灣居民在中國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投保中國的社會保險,其中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可以領24個月)、公傷保險(相較於台灣的職業災害)、生育保險(台灣則把此歸類在健保)。如果在台灣企業有投保勞健保保險,之後被公司派去中國的話,又繼續保留少保關係者,可以持相關授權機構認證的證明,不再中國投保養老保險及失業保險,故符合規定者只須參加醫療保險、公傷保險、生育保險即可。其中中國未來將提議,把生育保險歸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徵繳和管理,從而為兩樣合併實施,但費率不會降低、優惠不會減免。

        以上如果沒有蕭老師的說明,未來遇到類似情況,除了公司主動幫忙之外,自己若沒有去研究的話,定會失去自己的權益,經過老師這次的介紹,不管在國內、任何國家,若被派遣的話,都要仔細查詢好這些資訊,另外對人資有一定興趣的人也可以透過這些資訊去了解一個國家或一個市場的運作、規定,進公司實作累積經驗。



企管三  林立杰


    今天請到了長年經營海峽兩岸事務的專家,蕭新永顧問來為我們說明一些關於在大陸就業所會碰到的像是勞動關係、社會保險、居住證等等一些日常性問題,首先他說到了大陸公布惠台31項政策裡過半都是有統戰性質的一些政策,不過講師說關於這一部分則是要看各人怎麼去看待這一些政策,如果你是非常需要這一類型的幫助的話,那有人提供你這些幫助何樂不為呢,不少的成功人士不也都這樣起來的嗎。

    而其中在2018年時有實施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證』,若是居住在大陸滿半年以上,沒明說要連續居住還是怎樣,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根據本人意願,可以領取居住證,並且享有3項權利、9項便利及6項公共服務,不過在我的印象當中,台灣政府這邊有明說若是你領取了大陸方所給的居住證,便不再是中華民國的國民,不能享有台灣所給的任何利益,因此就這一項辦法來說,屬於風險相當大的一個選擇。

    而接著他說到了雙重參保的一個部分,明確的說明台灣人在大陸保險的一個問題,為了節省中國財政的開銷,在台灣已經參與保險的人,可以持相關授權出具的證明,不在大陸參加保險和失業保險,簡單來說,台籍員工在大陸只需參加醫療、生育和工商三種社會保險,最後講師說到了個人所得稅的部分,一百八十三是一個很重要的數字,若是居住滿一百八十三天會被歸類於個人居民,反之亦然,關於這一部分我也聽過我爸說過,因此滿很多台幹都需要精確的計算一下,因為若是超過這個天數有可能會被雙重課稅,相當的麻煩。

    經過這一個禮拜的這一場演講,我認為對於去大陸工作有更進一步的了解,這一部分的了解不是去分析大陸值不值得台灣人去,或是一些未來產業的分析,而是關於一些實際面的問題,在大陸工作以後所需面臨到的一些權益問題,這些問題平常不說可能不會注意到,但卻會造成自己的一些權力喪失,因此,我認為就這一部分來說真的是收益良多。



林欣融


今天演講的老師是蕭新永老師,老師本身有許多在大陸有關稅法和大陸就業、勞動關係、社會保險、居住證等的實務經驗,我以前以為去大陸工作就像去不同國家一樣只要人過去就好,企業也有津貼不用考慮太多,但是中國卻不是這樣,因為政治和台商越來越多的關係,中國有許多的政策,有在規範關於台灣人去工作的事項,像是以前有的就業證,雖然現在現已不在受理但是如果以前沒有辦證的話,像是你要住宿或是如果在中國企業中出現了勞資雙方的問題的話,都需要就業證作為你真的有在這個國家工作的證明,不然就會算是違法工作,而現在的居住證有許多的優惠和便利像是可以乘坐中國國內的航班、火車等、住宿旅館、辦理銀行、保險等的金融業務、與大陸居民有同等的購物、公園各類文體場館門票、在居住地辦理機動車登記、申領駕照、生育服務登記等其他的便利,我以前有看過一位you tuber去大陸旅遊要住民宿,但是他去了快十個民宿都不收台胞證,或是去搭火車要訂票時會有許多問題,但是因為居住證和中國人民的身分證都是18位的號碼,不管在作業上或是其他的方面都有顯著的幫助和便利,而要辦此證需要在大陸居住半年以上,有符合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等才可申辦此證,有效期為五年。

 而另一個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新的個人所得稅法,為了不申報個人所得稅,會有183天的觀念,其中也有分居民個人和非居民個人,為了不要多扣稅或是多加一個要繳的稅,許多台商或是台籍幹部會精打細算不要超過或是利用網路的方式工作來避稅,但是老師也有提到以後或許會有全球扣稅的問題,所以對於這些法律的問題真的需要好好注意。



企管三丁  10541406  楊凱鈞


今天課堂上講課的講師是遠通國際經營管理顧問公司的總經理-蕭新勇老師。這次老師討論的主題主要是針對台人赴陸就業問題和大陸社會保險的相關議題,雖然有些複雜,但還是不減這議題的有趣性。一開始老師針對中文圈和英語圈的就業條件來作序,不管在哪個國家應徵工作,都需要有自己突出的專業能力、正確的態度和積極自信的心態。雖說是肩擔的,但是實際上是需要經過長時間的培養,才能在需要的時候展現出來,這是現在大學生很需要的能力。

再會台政策的部分,在去年二月二十八日頒部惠台三十一項政策,提供台灣人民與中國國民有相同的待遇,也提供赴陸旅遊的台人旅遊優待,也提供台人創業基地和創業資金。對於創業基地的創設而言,就是換一種方式來吸收人才,不管是華人還是其他國家的人,只要是人才都會擁有相當程度的知識和技術,除了給予全球人才創業發展的空間和資金,還可以充實中國國內的技術豐富度。

而台人赴陸就業,在今年元旦,取修舊有的就業證,改為就業合同。屏除整治上的議題,這項變更提供更有保障的工作環境給赴陸求職者,強制聘用公司給予對應加班費,還有繳交與公司其他同仁相同的社會保障的費用,其中還因為考慮到台人最終是否在大陸退休或是健康保險浪費的問題,免去外籍人士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提供赴陸台人及聘用公司節省費用,免除其中幾項的社保。這樣的新政策除了提高台人赴陸就業的機會,也給已經在大陸的台人更加完善的福利措施。

近幾年大陸對赴陸台人,從原本的台胞證轉變為居住證。原先的台胞證只適用於出入境的作業,並不完全適用於中國境內,因為台胞證的編碼為八碼,而中國人民的身分證是十八碼,不利於台人旅遊,而現行的居住證,給台灣人赴陸長期定居的鄭民,提供與中國人民相同的福利。而居住證的效期為五年,提供持證者三項權利、六項基本公共服務和九項方便,完善台人的權利。但是還是和身分證的功能有所差距,這是未來大陸會去想方設法解決的問題。這次上課的內容很多,我選了其中幾個比較感興趣的來寫進心得中,希望之後的聽講會更有趣,我非常期待。



企管三丁 張敬晟 10541481


蕭新永總經理任職于遠通國際經營顧問管理公司,曾在乖乖、維力等多家知名企業任職,擁有豐富的實務經驗,現為海基會台商財經法律顧問,為中國大陸台商提供法律咨詢及實務經營等多方面的服務。不僅如此,講師致力於讓更多台灣優秀人才了解中國大陸的市場環境以及相關法律,保護工作者的合法權益。

首先,講師提及了“228惠臺政策”,其中內容主要是保障台商在大陸經營過程中所享有的權利,以及而外賦予的有利條件,以此吸引更多的台商到大陸投資設廠。該政策有利於大陸經濟發展,更有利於台商擴大經營規模提升發展速度,也為台灣人才提供展現自身能力的機會和平台。該項政策是互惠共贏的,因此講師也希望更多台灣人才能藉此機會,得以在更好的平台進行發展。

其次,講師對於在大陸的具體實例進行分析,提到了台胞證,居住證等申領條件,并就此對大陸勞動法等相關細則進行詳細的講解,例如如何合理避稅,避免全球課稅等等,對於有意願去大陸進行發展的同學而言非常重要。除此之外,對於大陸社會保險的部分詳細解讀,包括五險一金的具體法則等等,力求赴大陸工作的同學獲得最大的利益。

最後,我非常榮幸選修中國大陸經營管理實務這門課程,在林震岩教授的努力下我才能更多的透過講座了解到與業界內的具體實務內容,讓我受益良多。蕭新永講師的演講內容也非常具有建設性與實務價值,因此我希望在未來還有更多這樣的機會,接觸有關兩岸商務貿易往來的相關課程或演講。



會計二甲 林瀅榆


在蕭講師開講前就先給我們打了強心針,他不斷的提醒著我們在找工作時,無論身在何處,態度都是非常的重要,我們在面對自己的工作時也要有很負責的心態,是因為在於很多事情都是取決於自身態度的問題,不管在哪裏都要積極的心,智慧更是專屬自己謀生的能力。

而我們的專業能力落在哪裡更是必須要表現、強調出來的,不要不敢要,因為很多東西是價格創造自己的價值,如果我們有能力不需要害怕要求得比別人多一些,不敢開口會讓自己吃虧,口才也是專業能力的一種,但我們要言之有物,如果內容空洞虛無,反而會看不到自己的價值,更會自曝其短,只要優點超過缺點,就可以生存下去。

講師今天主要說了居住證、勞動合同和社保的議題,先不論現在的國際情勢,台灣人去大陸工作、創業的人數逐年增加,而大陸開給台灣的惠台政策也越來越廣泛、越來越好,過去可能會因為一些規範導致台商的方展有所侷限。從就業證推展到居住證,雖然不是身分證但可以用來證明身分,使台灣人在大陸工作或旅遊時可以減少很多較繁瑣的事情和減少時間的浪費,就例如講師說大陸有分成市內旅館和市外旅館,台灣去大陸可能會因為想住便宜旅店但因為屬於僅限大陸人居住而造成不必要之麻煩,但之後有居住證就可以省下這樣的麻煩。

近年來大陸給予的惠台政策使台灣人才外流迅速,台灣的因應措施要怎麼優於大陸我覺得這是很需要去解決,提高基本薪資水準、增加對高科技產業的補助抑或者增加對於女性工作的保障等等,就像講師說的,大陸在女性工作這保障是做得比台灣好一些,像是懷孕保障、鼓勵產假、多胞胎的福利等等,台灣可能要有更詳細的措施,才可以將女性人才留住。而我們也應該多加注意繳稅的情況,許多台商不會把大陸的所得稅回報回來,或者是有CRS的狀況,這些其實都是可以避免的,只是要不要認真去執行和規劃。

全球趨勢更是不容小覷,我們所關注的不再是台灣本身,而去大陸的台商也更不可能只侷限在大陸視野,面對全球化,各國的法規都不相同,我們需要去了解、培養這樣的專業知識,這也許會成為新的工作機會。你要擁有機會,我們的LEVEL一定要比他們的期待還高,這不僅僅只限於在台灣、在大陸工作,面對全球化,我們要拿出自身的優勢、培養自己的水準、了解國際的情勢,才可以有不被取代的機會。